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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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对安宁等2名学生拟解除纪律处分情况公示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查、学生处复核,现拟同意解除安宁等2名学生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自20251231日至202614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包含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0375-2089037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618

联系人:任老师

 

附件: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学生处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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