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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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三天。为了保证学生安全和维护节日期间校园正常生活秩序,现就假期期间学生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辅导员要在假期前召开班会,针对假期学生安全进行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防范意外伤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对防网络电信诈骗、防传销、防网贷、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同时,假期前各学院要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及务工。

        三、假期间各学院要做好值班工作,并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对离校外出学生的去向进行登记,并告知安全事项;对留校学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假期生活,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假期结束后对学生的返校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如有异常及时报告。

 

学生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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