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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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备标准化学生公寓辅导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双达标”创建工作开展和学生公寓管理水平,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学生食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校政后[2017]106号)精神和学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创建工作推进会统一部署,学校将在每个标准化学生公寓配备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相关学院需做好本学院学生公寓辅导员的安排(原一区5#117、二区3#221、三区1#219、东区2#214值班室值班制度不变),具体要求如下:

一、涉及学院及宿舍楼

宿舍楼

学院

性别

需配备辅导员人数

二区2#

计算机

2

二区3#

材化

2

二区4#

电气

2

二区5#

土木+生物

2

二区6#

计算机+管理

2

二区C#

市政

1

二区D#

管理

1

三区A#

管理+测绘(300)

1

三区B#

管理

1

文管1#

艺术

1

文管2#

数理+外语+国教

2

文管3#

法学+外语+国教

2

文管4#

市政+法学

2

文管6#

艺术

2

    二、辅导员工作要求

1.学生公寓辅导员按入住学生人数1000:2配备。

2.辅导员负责宿舍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每天定时在学生公寓开展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3.收集、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

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学生公寓的各项检查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学院按要求配备学生公寓辅导员,以“学院-姓名-日期-电话”的表格形式制表,并于11月10日12点前以纸质形式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送行政楼119室,学校将对学生公寓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   学生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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