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要求,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经学校审核,拟推荐邓晴等70名同学为河南城建学院2014-2015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现公示三天,公示期为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375-208951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5年6月30日
上一条:关于2015年暑期办理学生档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持续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