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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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假期住院问题的通知

各学院、广大参保同学:

    经校学生处和平顶山市医疗保险中心积极协商,凡参保2014-2015学年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如果假期需要住院报销,可以在住院后三个工作日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平顶山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暂不用学校盖章),等开学后再完善相关手续。

    平顶山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375-2978613(居民科)0375-2978602(备案报销科)

    平顶山市医保中心地址:中兴路华诚大厦五楼(医保中心大厅3号窗口)   

    特此通知。

学 生 处

2015年1月26日

  • 附件【住院证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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