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3年毕业生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寄发工作,保证档案能完整、准确、及时地寄往单位,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送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综合测评表、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毕业生体检表(校医院领取)。

    2、《就业报到证》副联、正式党员材料、入团志愿书。

    3、其他相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请提醒学生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填写;自我鉴定一栏,毕业生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大学期间的思想方面、政治方面、社会方面的表现和优缺点,字数不少于500字;班级鉴定字数不少于200字;封面的填表日期统一写2013年6月12日,“学校组织意见”一栏日期统一写2013年6月 14 日。

    2、在送交前请将每个学生的材料认真归档、整理,保证每份学生档案的完整性,档案材料按学号进行排序,右上角用铅笔标明学号。上交材料时填写“送交毕业生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并交接签字。

    3、请各学院于6月7日到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综合测评表、离校清单。

    4、请各学院在送交档案材料时,同时派来2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在学生档案室(行政楼118房间)协助整理、装档、核查本院学生档案。

    三、盖章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综合测评表,各学院按下表安排的时间到学生处、校办盖章:

时  间

学院名称

时  间

学院名称

6月13日上午

能源学院

测绘学院

电气学院

法学院

6月13日下午

计算机学院

外语学院

交通学院

生科学院

6月14日上午

数理学院

工商学院

管理学院

市政学院

6月14日下午

建筑学院

化工学院

土木学院

艺术学院

    四、送交时间

    材料送交时间为6月24日-6月26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学院名称

时间

学院名称

6月24日上午

电气学院

建筑学院

6月24日下午

外语学院

交通学院

生科学院

6月25日上午

数理学院

管理学院

市政学院

6月25日下午

能源学院

测绘学院

法学院

6月26日下午

化工学院

土木学院

艺术学院

6月26日下午

计算机学院

工商学院

    五、寄发和查询

    1、寄发:档案一般采取机要形式寄发。毕业时就业、上研究生和回原籍的档案学校预计7月15日寄发;专升本的档案9月中旬寄往考入学校的招生办公室。寄档地址:按派遣证右上角的地址寄发,上研究生的按调档函上要求的地址寄发,专升本的按招办提供的考入学校地址寄发。

   2、查询:有关毕业生可在档案寄发十天后查询,查询期限为一年(寄发当日起)。请把握好时间,一年之后邮局不再受理查询手续。咨询电话:0375-2089005。

    附:《就业报到证》副联送交登计表

    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登计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