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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对娄振阳等2名同学拟解除纪律处分情况公示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二级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娄振阳等2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日期自20231013日至20231017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再受理。

电话:2089037

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618

联系人:任老师

 

附件: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学生处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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