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流程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对周金海等3名同学拟解除纪律处分情况公示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测绘学院周金海(201912024)、材化学院张雅琳(201913587)、数理学院姜树(202014224)等3名同学违纪处分。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日期自20221025日至20221030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375-2089037

地址:行政楼119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学 生 处

2022102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