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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对冯嘉成等2名同学拟解除纪律处分情况公示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冯嘉成等2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日期自20211025日至20211029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375-2089037

地址:行政楼119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学 生 处

20211025

附件:

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姓名

性别

学院

学号

处分文件

处分类别

处分日期

1

冯嘉成

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086418269

校政学〔2020143

警告

20201110

2

李元昊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091418125

校政学〔2020143

警告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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