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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百俊”大学生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2016-2017学年“百俊大学生”评选结果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印发河南城建学院十佳百俊大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豫城院文〔2012〕13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选拔推荐,学工部(处)审核,全校公开评比,拟授予韩唐姗等156名同学 “百俊”大学生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及时书面反馈。

监督电话:0375—2089037

附件:2016-2017学年“百俊大学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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