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高校学工先锋”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学校认真组织了申报工作。经个人及集体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我校拟推荐上报的集体及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集体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学工先锋队(集体负责人:党伟)
二、拟推荐个人名单
曹阳飞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专职辅导员
公示期为2025年9月27日至2025年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调查核实,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89037
电子邮箱:200172091@huuc.edu.cn
特此公示。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