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烈士纪念日”。在这个特殊日子,我校举行升国旗仪式,深情凭吊烈士的英魂,深切缅怀他们的丰功伟绩。学工部、校团委、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辅导员、学生代表近2000人参加了仪式。吴晓红部长讲话,仪式由团委书记刘海燕主持。
早上7时整,在现场师生庄严肃穆的注目礼中,国旗队的同学们身着戎装,迈着整齐有力的步伐把国旗护送到旗台。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迎风飘扬。工商学院李春乐同学代表全校大学生发了言,并面对国旗宣誓:不忘国耻,不辱使命;努力拼搏,奋发图强;弘扬先烈爱国之情,缅怀英烈报国之志,自强不息,振兴中华!
最后,吴晓红在升旗仪式上讲话,她说:在国家设立的第一个烈士纪念日,我们隆重举行升国旗仪式,开展纪念活动,既是为了珍视历史,慰祭先烈,更是为了继承传统,鼓舞斗志。希望同学们永远铭记烈士的英名和壮举,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保持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开拓进取的昂扬锐气,为人民服务的浩然正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以实际行动为国尽责、为民奉献!
据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作出决定,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设立烈士纪念日,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将褒扬烈士的行为提升到最高层次,表达的是国家立场,这即是对人民英雄的永远铭记,也是对共和国历史的郑重回眸,更是对千万牺牲烈士的庄严承诺,烈士精神已经注入国家的血脉,构筑起民族的灵魂,成为时代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