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学生安全和学校稳定,有效防止学生恶性事件发生,提高学生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做到信息灵敏、预测准确、反应及时、行动快捷、责任明确、从容应对,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构建学校、家庭、学生自我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二、内容
“十防”是指:一防心理障碍问题、二防无节制上网、三防因学习成绩滑坡退学、四防无故离校、五防私自外宿、六防安全事故、七防不良行为、八防骗、九防火、十防盗。
三、目标
1、对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分析原因,收集信息,对发展态势做出预测,并制定处理预案,根据情况有效实施,确保学生思想稳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的有效贯彻。
2、对一些敏感性、群体性问题保持高度警觉,积极主动采取预防措施,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对学生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四、具体措施
1、各系要针对“十防”内容,根据本系学生实际,制定“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处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建立多渠道信息收集。
(1)辅导员定期深入学生宿舍和教室调研。
(2)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信息员三支队伍的信息收集与上报作用。
(3)设立学生意见箱,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对学生中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4)提倡政工干部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与学生进行交流,有效利用网上论坛、网上社区和网络即时通讯等与学生交流思想,把握学生思想动态。
(5)建立辅导员与任课老师联系制度,每学期辅导员定期与任课老师取得联系,了解班级学生情况。
3、建立有效的信息通报机制。
(1)规范学生工作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和信息设备,公布值班制度和联系方式,保证“学生——辅导员——书记(副书记)——学工部(处)——学校主管领导”之间信息畅通。
(2)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运用网络、有线电视、广播、板报、班会等将地震、传染病等群体关注信息及时公布,正确引导、科学认识,避免谣言传播,扰乱秩序。
(3)实施各类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运用网络、板报、班会等形式,及时将学生奖学金、困难资助、学费减免等情况予以公示。
4、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
对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要及时向学生家长通报情况,与学生家长共同教育处理。
(1)每学期所有课程(考试、考查)有不及格者(通报时要将不及格课程门次累计);
(2)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后5%者;
(3)有明显心理障碍者;
(4)违纪情节严重者;
(5)发生意外事故者;
(6)突发疾病且病情严重者;
(7)未按时交纳学费者;
(8)私自外宿,经教育不改者;
(9)经常通宵上网者;
(10)学生私自离校24小时以上者;
(11)其它需与学生家长沟通者。
发生其它事件需与学生家长沟通者。
5、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建立学生心理档案,预防因心理问题发生恶性事件。
6、建立学生安全教育机制。
(1)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安排安全教育专题。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为新生讲授灾害预防、生活安全和生命急救等方面的知识,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2)在学生开展集体活动,节假日离、返校,外出参观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学生请假制度,掌握学生的去向,保持与学生家长联系。
7、建立“十防”预警上报制度。
针对学生工作“十防”事件的发生,政工干部应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
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1)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院)领导是所在系(院)学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辅导员为所带年级(班级)第一责任人。
(2)对于“十防”方案实施不力,或延误上报、漏报、瞒报学生信息出现的行为,造成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实行责任追究,视造成后果的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或学生私自离校外出24小时以上不知情,或知情不报,无论是否造成重大事故,也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