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寄发工作,保证档案完整、准确、及时地寄往单位或院校,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3.《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成绩档案表》
4.《毕业生体检表》
5.正式党员材料和团员材料
6.《就业报到证》副联(白联)
7.奖、惩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毕业生材料发放和填写要求
1.材料发放:请各学院于4月17日到学生处档案室119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和《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领取毕业材料时需带上加盖学院公章的各班学生名单汇总表(汇总表含有学号和姓名)纸质版,电子版提前发送至20140102.huuc.edu.cn邮箱。
2.材料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每生填写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另一份交校综合档案室(行政楼304)。请各学院引导学生先了解毕业生材料的填写说明(见附件1),要求学生认真填写,严格审核把关。如因填写失误影响就业、升学、升职等问题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毕业生材料盖章要求及盖章时间
1.积欠暂未通过的毕业生,《毕业生登记表》上暂时不盖“准予毕业”,先盖学校公章;确定结业的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先在学生处盖“结业章”后加盖学校公章。
2.《毕业生登记表》和《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评价登记表》按下表时间到校办和学生处盖章,到校办盖章时请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毕业生名单。
时 间 |
学院名称 |
时 间 |
学院名称 |
5月22日上午 |
电气学院 建筑学院 生科学院 |
5月22日下午 |
外语学院 土交学院 |
5月23日上午 |
管理学院 国教学院 |
5月23日下午 |
能源学院 计算机学院 数理学院 |
5月24日上午 |
市政学院 艺术学院 |
5月24日下午 |
测绘学院 化工学院 法学院 |
四、毕业生材料送交要求和时间
1.送交前请将每个学生的归档材料认真整理、核实,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材料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序,每个学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注本人学号,其余的材料夹在《毕业生登记表》中,整理好后送交学生处档案室。另外一份《毕业生登记表》移交至校综合档案室,确定结业的可以移交,积欠的暂由学生处保管,待成绩出来后完善相关手续。
3.移交归档材料时填写“毕业生归档材料移交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并由老师签字交接。结业的、积欠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标明。
4.各学院在送交归档材料时,根据本学院人数情况选派认真负责的相关学生协助整理、装档、核查本院学生档案。
送交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学院名称 |
时间 |
学院名称 |
6月5日 |
土交学院 |
6月6日 |
管理学院 |
6月7日上午 |
市政学院 |
6月7日下午 |
市政学院 |
6月8日上午 |
建筑学院 |
6月8日下午 |
能源学院 |
6月9日上午 |
测绘学院 |
6月9日下午 |
计算机学院 |
6月12日上午 |
化工学院 |
6月12日下午 |
电气学院 |
6月13日上午 |
生科学院 |
6月13日下午 |
数理学院 能源学院 |
6月14日上午 |
法学院 |
6月14日下午 |
外语学院 |
6月15日上午 |
国教学院 |
6月15日下午 |
艺术学院 |
五、《就业报到证》副联(白联)送交要求
根据《关于规范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学生档案通过EMS标准快递方式传递。为了让EMS快递准确、及时寄发学生档案,请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从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副联后(即:白联),按《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内容认真填写。各学院送交《就业报到证》副联的同时将《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送交学生处。《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上的名单顺序与《就业报到证》副联的排放顺序要一致。
六、档案寄发
毕业生档案于7月初寄发,请同学们在7月10日左右进入校学生处主页(网址:http://xsc.huuc.edu.cn/)找到《毕业生寄档存根》,按学号或姓名查询快递单号,再按快递单号上网查询档案寄达情况(网址:http://www.kuaidi100.com/all/ems.shtml?from=openv)。寄发后若有异常情况可与EMS客服电话11183联系。
学校联系人:李素锦
办公电话:2089037
办公地点:行政楼119室
附件:1.《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填写说明
2.毕业生归档材料移交汇总表
3.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
学生处
2017年 4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