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解除违纪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现拟同意解除冯嘉成等2名同学违纪处分(名单详见附件)。
现将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日期自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如对上述申请解除处分学生在处分期内表现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材料请写真实姓名和具体事实,以便调查与核实,逾期不受理。
电话:0375-2089037
地址:行政楼119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学 生 处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拟同意解除违纪处分名单
|
姓名 |
性别 |
学院 |
学号 |
处分文件 |
处分类别 |
处分日期 |
1 |
冯嘉成 |
男 |
计算机与数据科学学院 |
086418269 |
校政学〔2020〕143号 |
警告 |
20201110 |
2 |
李元昊 |
男 |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
091418125 |
校政学〔2020〕143号 |
警告 |
20201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