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文明宿舍”评选管理办法》,经校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对全校申报的文明宿舍进行的定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现将“文明宿舍”第一阶段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日止,若对该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3日(周一)1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反映。反应材料交纳地点:学生处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618)。若无异议,则自动生效。
请各学院于2023年4月1日起至2023年4月3日,将推选出的“星级文明宿舍”相关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618办公室,同时报送一名参与星级文明宿舍现场验收的老师。
附件:2023年度“文明宿舍”获奖名单公示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