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城建学院“文明宿舍”、“宿舍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标准》,经学院推荐,学生处老师、各学院负责老师对各学院推荐宿舍实地检查,对在活动中积极突出的个人评估,现将“星级文明宿舍”及“先进个人”获奖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4月7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若对该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10日(周一)1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生处反映。反应材料交纳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618。若无异议,则自动生效。
附件:
2023年度“星级文明宿舍”及“星级文明宿舍创建先进个人”获奖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