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进一步助推优良学风建设,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学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活动期间各学院工作开展情况,经学校评审,拟确定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等9个学院为2023年学风建设月活动“优秀组织单位”,现公示如下: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材料与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公示期: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电话: 0375-2089037
学生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