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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持续开展2015年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2015年06月26日 16:20  点击:[]

    各学院: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断深入的开展,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在逐年增加。为加强贷后管理,进一步了解贷款毕业生尤其是违约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违约原因,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我校贷款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暑假期间继续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宣传国家及我校资助政策,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了解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尤其是违约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状况、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违约原因及还款意向,并收集对学校的有关建议等。

        二、活动内容

        活动内容一是为调查和了解。对象是我校已经毕业但尚未还清贷款本金的部分贷款毕业生,特别是已经构成违约和贷款即将到期的贷款毕业生,了解他们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就业情况(就业单位等)、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等)、违约原因以及拟还款意向等。二是督促和提醒。对已经逾期违约的学生进行告知,催促其尽快还本还息,珍惜个人信用记录;对贷款即将到期的,提醒学生按正确方式及时还本付息,避免造成违约。三是关心和祝福。向毕业生传递学校对学生及家长的关心、问候,并致以祝福,同时收集毕业生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活动时间:

        2015年7月5日--8月20日

        四、活动组织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组织,活动参与人员由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部分学院资助工作人员及各学院推荐的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涉及到的学院推荐1名学生,且学生户籍为分配地区)组成,学生名单请在7月1日17:00前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各队活动区域分布及涉及学院如下:

        第一组:

        区域:开封

        组员:工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测绘工程学院

        第二组:

        区域:郑州

        组员: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第三组:

        区域:商丘

        组员:土木工程学院、数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第四组:

        区域:新乡

        组员: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

        第五组:

        区域:周口

        组员:工商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第六组:

        区域:洛阳

        组员:管理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第七组:

        区域:南阳

        组员: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第八组:

        区域:平顶山

        组员: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五、活动要求

        1.此次调查活动重点面向欠本金或利息,特别是逾期时间较长,逾期次数较多的部分贷款毕业生。

        2、请各组组长于2015年7月2日17:00前将《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体人员一经确认,需签订《安全责任书》(附件2),并留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在召开社会实践活动专项会议前不得离校。

        3.为了工作方便,学校将统一为相关人员开具《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附件3)。到达目的地后,可与有关单位(当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就业单位)及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出示《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请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并在《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回执单》上盖章或签字。

        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人员应按照活动要求详细介绍情况,传达贷款政策,解释相关问题,并请学生或家长认真填写《河南城建学院贷款学生走访调查表》(附件4)。

        5、活动中要做好记录,整理好相关材料(视频、图片等),并加强宣传报导。请各组组长于2015年9月20日之前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附件5)、《河南城建学院贷款学生走访调查表》、调查报告(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回执单》、宣传报导情况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视频、图片等)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15530281@qq.com

        6、参加活动的学生学校报销往返路费,并适当给予补助;参加活动的老师按出差情况处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策划,认真落实,保证实效,并以此次实践活动为契机,全力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1、《国家助学贷款暑期社会实践人员信息统计表》

              2、《安全责任书》

              3、《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

              4、《河南城建学院贷款学生走访调查表》

              5、《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

              6、《毕业生助学贷款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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