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毕业生档案整理、寄发工作,保证档案能完整、准确、及时地寄往单位,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送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
3、《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成绩档案表》
4、《毕业生体检表》。
5、正式党员材料、入团志愿书。
6、《就业报到证》副联(白联)
7、奖、惩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毕业生材料发放和填写要求
1、材料发放:请各学院于5月20日到学生档案室118领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和《学生离校清单》。毕业生材料按学生人数发放。《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从今年起每生填写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交校办综合档案室。
2、材料填写:请各学院引导学生先了解毕业生材料的填写规范和要求(见附件1),要求学生认真、细致的填写,严格审核把关。如因填写失误影响就业、升学、升职等问题的,后果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三、毕业生材料盖章要求及盖章时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积欠的毕业生学校公章要盖,暂时不盖“准予毕业”;确定结业的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先在学生处盖“结业章”后加盖学校公章。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各学院按下表安排的时间到校办、学生处盖章:
时 间 |
学院名称 |
时 间 |
学院名称 |
6月2日上午 |
电气学院
建筑学院
国教学院 |
6月2日下午 |
外语学院
交通学院
生科学院 |
6月3日上午 |
数理学院
管理学院
市政学院 |
6月3日下午 |
能源学院
测绘学院
法学院 |
6月4日上午 |
化工学院
土木学院
艺术学院 |
6月4日下午 |
计算机学院
工商学院 |
四、毕业生材料送交要求和时间
1、送交前请将每个学生的归档材料都认真整理、核实,保证学生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材料按学号从小到大进行排序,每个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标明本人学号,其余的材料夹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整理好后送交学生处学生档案室。另外一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送交学校综合档案室,确定结业的可以移交,积欠的暂由学生处保管,待成绩出来后完善相关手续。
3、上交材料时填写“毕业生材料交送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并由老师签字交接,结业的、积欠的学生请在备注栏标明。
4、各学院在送交档案材料时,同时派来2名认真负责的学生协助整理、装档、核查本院学生档案。
送交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学院名称 |
时 间 |
学院名称 |
6月16日上午 |
电气学院
建筑学院
国教学院 |
6月16日下午 |
外语学院
交通学院
生科学院 |
6月17日上午 |
数理学院
管理学院
市政学院 |
6月17日下午 |
能源学院
测绘学院
法学院 |
6月18日上午 |
化工学院
土木学院
艺术学院 |
6月18日下午 |
计算机学院
工商学院 |
五、《就业报到证》副联(白联)送交要求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业务函【2015】117号《关于规范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各级机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及所属的人才交流中新的各类“大学生档案”。原由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的“大学生档案”转由“EMS标准快递“等方式传递。为了让“EMS标准快递“准确、及时寄发学生档案,今年起各学院送交《就业报到证》副联(即:白联)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请各学院负责就业的老师,按《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内容认真填写、学生的学号、姓名及档案邮寄详细地址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寄档信息可以让学生提供并确认)等信息;为了不耽误档案寄发,各学院的就业负责老师从就业中心领取《就业报到证》副联后,和《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3日内送交。《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上的名单顺序与《就业报到证》副联的排放顺序要一致。
六、档案寄发
毕业生档案于7月初以“EMS标准快递“方式寄发,请同学们在7月15日左右进学校学生处主页(网址:http://xsc.huuc.edu.cn/)公告栏上找到《2015年寄档存根》,按学号或姓名查询快递单号,再按快递单号上网查询档案到达情况(网址:http://www.kuaidi100.com/all/ems.shtml?from=openv)。寄发后有异常情况可与EMS客服电话11183联系。
学校联系人:赵华美 电话:18037583813 地点:行政楼118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河南城建学院大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的填写规范和要求
2、毕业生档案材料送交汇总表
3、《档案邮寄信息》汇总表
4、《学生离校清单》办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