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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

    2014年06月19日 11:00  点击:[]

        一、在平顶山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1、办理住院手续3天内,持住院证明到学生处勤工助学科(行政楼一楼117办公室,电话:2089005)开具介绍信。

        2、持介绍信到平顶山市医保中心大厅(中兴路华诚大厦五楼,电话:2978602)3号窗口备案并盖章。

        3、持介绍信在办理出院手续时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相关费用(报销起点600元,报销比例60%)。

     

        二、假期或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治疗

        1、办理住院手续7天内,由住院学生所在学院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病因、医院全称、科室名称、科室电话、入院时间、是否为假期或实习期间,证明模板电子稿可在校园网学生处主页下载),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持证明到学生处勤工助学科盖章备案。

        3、持证明到平顶山市医保中心大厅(中兴路华诚大厦五楼, 电话:2978602)2号窗口备案并领取《平顶山市医疗费申报表(城镇居民)》一式三份。

        4、出院30日内持《平顶山市医疗费申报表(城镇居民)》、及住院相关票据材料到平顶山市医保中心报销费用(报销起点600元,报销比例55%)。

        三、平顶山市医保定点医院: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平顶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

        平顶山市中医院

        平顶山市解放军第一五二医院

        平煤集团总医院

        神马职工医院

        平棉职工医院

        平顶山市哮喘病医院

        平高职工医院

        平顶山市精神病医院

        平顶山市口腔医院

        平顶山市市直门诊部

        平顶山市新华区医院

        平顶山市卫东区医院

        平顶山市结防所

        星峰集团医院

        仁和颈肩腰腿痛医院

        东大肛肠医院

        四、说明

        1、学生门诊医疗卡仅限在校医院使用。

        2、门诊医疗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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