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安全工作,尽量减少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做好我校学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安全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学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举措,全力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二、完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在学生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值班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等,积极做好各项学生安全工作。
三、加强学生管理工作。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校规校纪等,依法依规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要明确分工,细化措施,把学生日常管理落到实处。要强化对外出学生的管理,履行学生外出请、销假手续。要掌握学生节假日期间的动向,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第一时间向家长反馈。
四、强化学生安全教育。要以校园和学生人身财产安全为主题,组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要针对易发事故种类、重点部位保护、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通过典型事例,教育、引导学生提高安全意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生自我保护专题教育,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抵御财产侵犯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
五、加强舆情引导。各学院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学生正确看待安全事件,不起哄、不盲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散播不实言论,尤其是不在网上传播不实信息。对造谣欺骗的,要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校规校纪处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