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
为更好的发挥优秀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我校开展了“十佳百俊”大学生的评选工作,为体现“十佳”大学生评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展现我校“十佳”大学生的风采,现决定对初评后符合“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评选。具体安排如下:
1、学生处对各系推荐报送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后,发布于校园网(见附件)。
2、宣传部、团委、学生处及各系(院)作为评审单位对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从思想表现(20分)、学习成绩(20分)、社会工作(20分)、创新能力(20分)、综合荣誉(20分)五个方面进行评比。具体见附件:评分表及候选人资料。
3、各系按照评分表的填写要求,将各项得分栏及落款内容填写完整的评分表加盖系部总支公章后,于6月20日报送学生处赵笑声老师处。
4、学生处将对各单位的评分表进行汇总,并按照各项分值和权重计算最终得分并进行排名,公示评选结果。
各单位在评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联系学生处教育科赵老师,电话208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