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在校学生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品质,使得广大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营造更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五年制)。评选比例按《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各系要加强领导,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程序,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推荐,经系、班公示(三天)、系党总支(支部)审核后,报送学生处。
(二) 各系评定、推荐上来的人选要填写相应的审批表:省级的须填写附件1、2;校级的须填写附件2。同时,各系要对审批表中的内容进行审查,保证内容的真实性。
(三)各系将本系评定和推荐的学生名单汇总后,连同学生填写的审批表各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于3月9日前报学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gtx@hncj.edu.cn标题注明“系部名称+优毕”字样。
监督电话:0375-2089037
学生处
201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