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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科室岗位分工及职责


     

    一、学生工作管理机构

    学工部(处)是学校重要的职能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和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归学工部(处)统一领导,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有思想教育科、学生管理科、助学服务部、贷款管理部和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工作分工:学工部(处)长杨豪负责全面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王宏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副部(处)长陈舒负责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副部(处)长姜丽娟负责学生评优评先、违纪管理、学风建设工作;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姜晨负责学生事务服务、宿舍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思想教育科岗位职责(张妍迪)

    (负责主要文字材料的审核)

    1.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考核、评优评先工作;

    2.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日常进修培训、团队文化建设、职业发展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赛事的筹备、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职称评定的思想政治工作考核;

    4. 负责开展以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定期开展学生思想调查,组织开展学生主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6.负责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

    7. 完善学生工作综合评估体系,做好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年度考核、评比;

    8.负责学生工作经验的成果化转化;

    9.其他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学生管理科岗位职责(任禾林)

    (负责公文的收发、流转、归档;负责处室网站、公众平台、微博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1.负责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修订与完善,《学生服务手册》的编印;

    2.负责学生违规、违纪、退学、解除处分处理

    3.负责学生日常行为教育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工作、评优评先、典型选树、宣传教育;

    4.负责选拔、培训、管理学生信息员队伍;

    5.负责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及其他学生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负责校园文化建设;

    7.负责学生安全稳定以及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及处置;

    8.其他有关学生管理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温啸野)

    (负责部(处)印章管理)

    1.负责规范和优化各项学生事务的办理程序;

    2.负责学生事务服务大厅的建设;

    3.负责学生宿舍纪律、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室值班安排检查工作;

    4.负责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工作;

    5.负责学生证、校徽、证明、政审、火车票优惠卡等各类学生事务的具体办理、受理学生的申诉、意见建议;

    6.负责智慧学工系统的建设、维护;

    7.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8. 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8.负责迎新、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

    9.负责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的各类视频、影像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宣传;

    10.其他学生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助学服务部岗位职责(宋伟)

    (支部政治学习)

    1.负责制定、完善助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

    3.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

    4.负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各类困难补助的评定、发放;

    5.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的确定,上岗学生的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和资金发放;

    6.负责勤工助学实体店经营的指导和管理;

    7.负责各类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审核、发放;

    8.负责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缓等工作;

    9.负责资助育人工作的实施和资助育人成果的展示;

    10.负责资助工作的评估,对各学院的资助工作的培训、指导、考核;

    11.其他有关助学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贷款管理部岗位职责(李素锦)

    1.负责制定、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开展全校范围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专题诚信教育和金融常识教育工作;

    3.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4.负责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本息回收、还款催缴、逾期通报;

    5.负责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日常管理台帐和借款学生的个人贷款档案(凭证、合同等所有与借款学生相关的资料)、诚信档案及学校助学贷款管理台帐,做好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6.协助财务处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学费扣缴工作;

    7.协助学生处做好毕业生离校、学生休学、退学、转学、继续攻读学位等助学贷款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8.负责应征入伍服务义务兵役及直招士官学生的学费减免、贷款代偿、学费资助工作;

    9.负责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的核算和支付工作;

    10.负责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11.负责对各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并对各学院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实施考核;

    12.负责校方责任险工作;

    13.完成其它贷款及领导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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